房屋交易的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依据相关法规,房地产买卖须经产权过户手续,故在未获房产证前,房主无法擅自处置房产,亦包含交由中介代售。再者,无证房产交易无法获得法律保障,签署之协议无效,买卖双方均面临极高风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3、只签协议没过户房屋买卖归谁只签协议没过户房屋买卖归原所有人所有。合同的生效与所有权的转让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只有当合同行为本身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时,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由于房屋交易中的税费全额支付,且规避限购政策的约定并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效力性规定,因此该约定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5、法律分析:房产证是国家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允许交易。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房子的交易必须以过户为准,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不受国家保护。
6、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具体如下:(1)一般主体要求。按照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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